时间:2019.10.29 点击: 1190
陆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要求撤销陕西甲天下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的、使用在“含酒精液体”商品上的第1691404号“秦直道”商标。
陕西甲天下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特委托陕西赛博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商标的撤三答辩事宜,我司法律部撤三答辩专业小组积极同陕西甲天下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同志沟通,认真准备理由书及实际使用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答辩理由及相关实际使用证据。
我司在指定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陆程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决定“秦直道”该商标不予撤销,继续有效。
赛博纳知识产权二〇〇八年成立以来,一直本着“诚信、专业、高效、创新”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服务,经过多年发展,“赛博纳”成为CCTV强势媒体推广品牌,先后多次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评为“中国315诚信企业”、被陕西省工商局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授予“诚信单位”等。目前,赛博纳知识产权已经和陕西百余家知名企业成为了战略合作伙伴,为其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我们的主要业务包括: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企业注册、年检、变更;项目申报咨询、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标准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咨询、有机食品认证咨询。
咨询热线:029-89382973 029-62623133 029-6262314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丹枫国际A座五层
集团新闻
行业新闻
通知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029-89382973
传真:86-029-62623101
手机:1363022257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29号高新时代广场B座1303室